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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广州创业贷款10万元内免息_(今日/抖音)
姓名:ilg2 [2023-01-30]
留言内容:广州创业贷款10万元内免息_(今日/抖音)【vx---abdk228--】 总策划:莫言 策划:马云、李彦宏 监制:雷军、许家印 统筹:任正非、柳传志、方洪波 文字:李嘉诚、董明珠、宗庆后 编辑:王兴、杨元庆 视频:沈南鹏 视觉/海报:字节跳动、张一鸣 新华社国内部 新华社广东分社 联合出品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腾讯新闻客户端自媒体,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网易号、企鹅号、百家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新浪科技讯 12月24日晚间消息,蔚来今日举行NIO Day 2022,发布了新车型蔚来EC7。   蔚来创始人、董事长、CEO李斌介绍,蔚来EC7定位轿跑SUV,搭载双电机四驱系统,百公里加速时间为3.8秒,百公里刹车距离为33.9?,并配备75kWh、100kWh与150kWh三种电池包,CLTC综合续航里程分别为490公里、635公里与940公里。   搭载蔚来新一代数字座舱,采用高通第三代数字座舱计算平台。   辅助驾驶硬件方面,配备Aquila蔚来超感系统、Adam蔚来超算平台。   售价方面,整车购买方案,售价为48.8-57.8万元;BaaS电池租用方案,售价41.8-45万元,电池月费为980元񳊀元每月。   蔚来EC7将于2023年5月开始交付。
标题:茂名小额贷款当天放款_搜狐教育
姓名:fsoj [2023-01-30]
留言内容:茂名小额贷款当天放款_搜狐教育【---vx:afigf746--】 总策划:莫言 策划:马云、李彦宏 监制:雷军、许家印 统筹:任正非、柳传志、方洪波 文字:李嘉诚、董明珠、宗庆后 编辑:王兴、杨元庆 视频:沈南鹏 视觉/海报:字节跳动、张一鸣 新华社国内部 新华社广东分社 联合出品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腾讯新闻客户端自媒体,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网易号、企鹅号、百家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原标题:独家|四高校花费超千万采购核酸检测服务,有供应商仅6人参保   有四所高校在12月完成了2023年的核酸检测服务采购,其中最大的单笔预算为500万,采购总金额超过千万。   第一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有四所高校在12月完成了2023年的核酸检测服务采购,其中最大的单笔预算为500万,采购总金额超过千万。   采购核酸检测服务的四所高校分别为南京的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邮电大学,以及深圳的南方科技大学。其中深圳核子华曦除提供单检混检服务外,还额外提供一些单独的收费服务,价格每次500~600元不等。   企查查信息显示,中标上述高校的供应商中,有供应商2021年度参保人数仅有6人,而核子华曦仅在2022年就因违反《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被深圳市卫健委行政处罚三次。   单个高校采购金额达500万   采购总价方面,记者翻阅这四所高校的核酸检测中标公告发现,其中单笔金额最大的为南京邮电大学,中标公告日12月15日,中标金额为500万元,服务期限为2023年全年;东南大学则在9月5日、10月11日和12月6日分三次公布了全年核酸检测服务的中标公告,中标金额分别为99万元、199.5万元,189.999万元;南京大学于12月19日公布了中标公告,中标金额为350万元,服务期限为2023年全年。南方科技大学也于12月8日公布了2023年度核酸检测服务中标公告,中标金额为238万元,供应商深圳核子华曦,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采购单价方面,南京邮电大学采购价格为10混1检测为2.45元/人份,单人单采为人民币11元/人份;南京大学混采价格(混检10混1)2.56元/人次,单采价格11元/人次;而东南大学的三次采购价格第一次为10合1混检3.1元/人次、单人单检10元/人次,第二次10混1价格3元/人次、20混1价格1.8元/人次、单人单检10元/人次,第三次则未公布(中标文件密码锁定无法查看)。   深圳核子华曦的中标公告显示,该公司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更加细化:其中单人单检测价格12.50元/人次,10人混检价格2.80元/人次;不仅如此,该公司还提供一些单独的收费服务,如加急特殊处理服务(加急出具检测报告等),价格600元,上门咽喉拭子采样服务(相同时间和地点计一次),价格500元,非工作时间采样(夜间、早间、节假日采样),价格600元,采样等候(等候超过30分钟)(等候超30分钟后每15分钟计一次),价格600元。   有供应商参保人数仅6人   供应商方面,南京大学的核酸检测服务供应商为南京迪飞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南京邮电大学的供应商为南京仁诺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东南大学分三次采购全年核酸检测服务的供应商均为雷越医学检验(南京)有限公司。   企查查信息显示,这三家企业中,成立时间最晚的是南京仁诺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2021年年报中的参保人数只有10人。雷越医学检验(南京)有限公司2021年报中参保人数则更少,仅为6人,但该公司在9~12月连续三次中标东南大学核酸检测服务的供应商。
标题:枣庄最好的小额贷款公司_(今日/搜狐)
姓名:o23q [2023-01-30]
留言内容:枣庄最好的小额贷款公司_(今日/搜狐)【vx---abdk228--】 总策划:莫言 策划:马云、李彦宏 监制:雷军、许家印 统筹:任正非、柳传志、方洪波 文字:李嘉诚、董明珠、宗庆后 编辑:王兴、杨元庆 视频:沈南鹏 视觉/海报:字节跳动、张一鸣 新华社国内部 新华社广东分社 联合出品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腾讯新闻客户端自媒体,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网易号、企鹅号、百家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节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大盘红盘报收,节后“红包”行情是否会到来?从近十年元旦假期前后的主要指数涨跌幅来看,“日历效应”明显:沪指等主要指数节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上涨概率高达90,节后5个交易日上涨概率高达70。   复盘历史:   元旦前后A股行情怎么走?   2022年A股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官,很多人已经开始期待节后市场开门红。关于节后红盘概率有多大,不妨用数据来说话。   从过去10年的数据来看,每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基本上都是收涨,沪深300、上证指数以及深证成指更是仅在2015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下跌,上涨概率高达90。   对于持仓过元旦的投资者,年后的指数涨跌幅更有参考意义。   从过去10年的数据来看,元旦节后的5个交易日,主要指数均是出现了7次上涨,概率为70。其中,跌幅最大的年份是2016年,沪指跌幅达-9.97。这里需要注意的是,2016年元旦期间因受熔断影响,元旦节假日前后主要指数跌幅较大,在近年来属特殊情况。   国金证券认为,上证指数、深证成指以及沪深300没有连续下跌的情况。考虑到2022年这些主要指数已经下跌,2023年元旦之后,市场上涨的概率或许更大。   哪些行业上涨概率大?   机构告诉你该这样布局!   如果要布局节后的红包行情,具体有哪些思路呢?   据国金证券统计,从行业板块来看,过去10年的数据显示,1月份上涨概率较大的申万一级行业主要有银行、石油化工、电子、电力设备以及军工,或许是可以参考布局的方向。   如果从月度的动量效应来看,截至2022年12月29日,涨幅较高的行业分别为美容护理、食品饮料以及社会服务等,或许有望在2023年1月延续2022年12月的强势表现。   而从反转效应来看,过去1个月,跌幅较大的行业分别为石油化工、汽车以及建筑装饰等,或许有望在2023年1月扭转颓势。   方正证券统计了2010年以来岁末年初的市场行情特征。从行业表现看,岁末家电、机械设备、非银、食品饮料表现居前,而传媒、社服、计算机等行业表现靠后,年初往往存在反转效应。从风格指数看,岁末低估值板块往往表现好于高估值板块、绩优股好于亏损股、大盘股好于小盘股,年初往往存在反转效应。从基金持仓看,岁末房地产、非银金融、机械设备、汽车等基金持仓占比提升幅度居前,而医药生物、计算机、通信等行业持仓占比降幅居前,年初往往存在反转效应。   跨年行情可期   2023年A股是何走势?从多家机构发布的2023年策略报告来看,2023年春节前或维持震荡。   光大证券(维权)认为,2023年A股传统意义上的“春季躁动”或将缺席。2023年一季度可能会是全年市场中较为平淡的一个阶段。春节前市场或将维持震荡,但下行空间相对较小。基本面的偏弱,或将导致春节前市场整体保持震荡态势,但当前市场估值水平仍处低位,叠加近期外资恢复净流入,预计市场下行空间相对较小。   西部证券表示,跨年行情仍在途中。展望2023年1月,建议关注疫后修复、估值切换、信息安全三条主线。   安信证券认为,短期结构轮动是关键,建议关注消费和大金融。短期消费行情难言结束,会在内部充分轮动,医疗服务和医美是消费轮动修复后期的重要观察口。若消费内部充分轮动修复结束后,大概率向以地产为代表的大金融转移。 炒股开户享福利,入金抽188元红包,100中奖!
标题:福州贷款从哪里贷比较好_(今日/抖音)
姓名:tps2 [2023-01-30]
留言内容:福州贷款从哪里贷比较好_(今日/抖音)——vx:afigf746—— 总策划:莫言 策划:马云、李彦宏 监制:雷军、许家印 统筹:任正非、柳传志、方洪波 文字:李嘉诚、董明珠、宗庆后 编辑:王兴、杨元庆 视频:沈南鹏 视觉/海报:字节跳动、张一鸣 新华社国内部 新华社广东分社 联合出品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腾讯新闻客户端自媒体,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网易号、企鹅号、百家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阿兹夫定这次国谈只涉及治疗艾滋病的适应症。   1月5日上午8点半,约有十家药企代表陆续进入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黄城根北街的全国人大会议中心,2022年度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现场谈判正式启动。   受到疫情影响,本应在2022年末举行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现场谈判(下称“国谈”)延期到2023年元旦后举行。从企业方面传出的消息,此次国谈时间是1月5日至1月8日。 2022年“国谈”所在地——全国人大会议中心。郭晋晖/摄   医疗战略咨询公司Latitude Health创始人赵衡对第一财经表示,此次医保谈判比较受关注的方面包括简易续约的情况、罕见病和car-t的几个品种会进入医保、PD-1的降幅、以及今年总体的平均降幅是否会有所缓和。   此外,已经被多个省份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辉瑞新冠口服药Paxlovid能否通过谈判“转正”,以及其降价幅度也备受社会关注。   通过“国谈”初审的药品名单显示,2022年国谈490个申报药品中343个通过初步审查,目录内原有品种145个,目录外新进品种198个。此次谈判的药品涉及肿瘤、罕见病、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等上百种临床用药。   自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已经连续4年进行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累计纳入507个新药好药,调出391个疗效不确切药品,现行版医保目录药品总数增至2860种,通过谈判纳入医保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超过50,有效减轻患者负担。   第一财经记者从谈判现场外了解到,今天上午有创新药企业参加了谈判,从上午10点左右,陆陆续续有企业谈判完的企业走出会场。由于企业签订了相关的保密协议,没有对外透露谈判的具体信息。   一位首次参加国谈的创新药企业代表在场外告诉记者,谈判约谈了20分钟。他表示,“企业要好好谈”,“要降价”,“价格降不到位就没戏”。   根据此前官方透露的医保谈判细节信息,谈判时代表国家医保局的谈判专家与企业代表相对而坐,现场拆封的一个信封中装着这场谈判药品的底价,也就是业界所称的“信封价”,也就是医保局愿意支付的价格。这个价格是由医保专家和卫生经济学专家测算得出来的价格,现场谈判医保专家也是打开密封的信封,才能知晓当日当场要谈判的价格和医保底价。   企业代表进入谈判现场后,第一次报价如果落在“信封价”的115才可以入围,进入双方谈判环节。最终只有“药企报价”小于或是等于“信封里的底价”,谈判才能成功。 药企谈判代表走出会场。郭晋晖/摄   创新药、罕见病药物以及新冠治疗药物是此次谈判的热点。有提前来预备之后几天谈判的药企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他们了解到的相关信息,罕见病药物的谈判将从明天(6日)开始。   新冠治疗药物是本次医保谈判的一大亮点。新冠特效药阿兹夫定、辉瑞的Paxlovid都出现在了国谈的初步审查名单中,其中真实生物的阿兹夫定片治疗新冠的适应症在今年7月才获批,这次国谈只涉及治疗艾滋病的适应症。   辉瑞新冠口服药Paxlovid于2022年3月被纳入第九版《诊疗方案》。目前医保支付价格已由2300元每盒下调至1890元每盒,并已临时纳入多个省份医保支付范围。   赵衡表示,目前辉瑞的Paxlovid已经进医保,现在主要是药价的问题,能否谈判成功就看企业降价意愿度是否够高。   第一财经采访的医保研究人士认为,Paxlovid等药物目前只是临时进入医保,随着新冠医保报销政策的常态化,理论上它们后续会退出医保临时支付范围,待通过国家医保局组织的医保谈判后,再正式纳入各省的医保结算范围。   “由于现在市场上Paxlovid一药难求,‘黄牛’甚至炒了万元一盒,这种情况下,企业是否有较大的降价动力,是一个未知数”,一位业内人士说。   药企在此次国谈中也非常关注谈判规则的变化。2022年6月,国家医保局发布了2022年医保目录调整规则文件,同时宣布新增简易续约、非独家药品竞价两项规则。   德邦医药的相关研报认为,医保准入模式已从过去营销优势导向转向产品和价格优势导向,药品本身的获益与成本比将成为准入核心,产品的质量和疗效提升,临床的需求程度,竞争格局等将共同决定医保价格。2022年06月2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谈判药品续约规则》,明确了独家品种简易续约规则。随着医保谈判常态化进行,创新药的谈判规则和流程愈加清晰成体系,续约和新增适应症降幅温和,大部分创新药品将实现以价换量。
标题:岳阳私人借贷_搜狐教育
姓名:tirj [2023-01-30]
留言内容:岳阳私人借贷_搜狐教育vx—afigf746— 总策划:莫言 策划:马云、李彦宏 监制:雷军、许家印 统筹:任正非、柳传志、方洪波 文字:李嘉诚、董明珠、宗庆后 编辑:王兴、杨元庆 视频:沈南鹏 视觉/海报:字节跳动、张一鸣 新华社国内部 新华社广东分社 联合出品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腾讯新闻客户端自媒体,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网易号、企鹅号、百家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   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中国银保监会制定并发布了《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规则》作为《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8号)的配套文件,通过明确各类型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全面规范保险公司产品信息披露行为,加大公司信息披露力度,不断提升保险产品的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规则》明确要求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均应制定产品说明书,并应当按照保险产品的设计类型,对产品宣传材料、保障水平、利益演示等内容进行详细披露,充分揭示产品的长期属性和各类风险特征,并明示交费方式、退保损失等产品关键内容。   《规则》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分红实现率指标,并取消高、中、低三档演示利率表述,调低演示利率水平。同时,给予保险公司适当的业务调整时间,切实防范业务经营风险。   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   印发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   信息披露规则的通知   银保监规〔2022〕24号   各银保监局,各人身保险公司:   现将《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银保监会   2022年12月30日   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8号),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保险公司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应当按照设计类型,对产品保障水平、利益演示等内容进行详细披露,充分揭示产品的长期属性和各类风险特征,并明示交费方式、退保损失等产品关键内容。   第三条 保险公司销售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产品说明书。其中,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说明书和其他宣传材料中演示保单利益时,应当根据要求演示产品未来的利益给付。   第四条 保险公司向个人销售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的,所提供的投保单应当包含投保人确认栏,由投保人通过线上或者线下形式,全文抄录或者其他方式录入语句“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了解本产品的特点和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并签字确认。   第五条 保险公司销售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保险的,应当在公司官方网站、公司官方公众服务号等自营平台为投保人提供保单状态报告、红利通知等信息查询路径,并按投保人要求,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及时将相关利益信息材料送达投保人。   第六条 保险公司销售普通型、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不得与银行储蓄、银行理财、基金、国债等进行收益简单比较,也不得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进行误导宣传。   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中,向投保人提供投诉电话或者其他投诉渠道信息。   第二章 普通型保险产品信息披露   第七条 普通型保险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产品基本特征   产品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范围、保险期间、交费方式、保单利益、等待期、犹豫期等。   (二)利益演示   1.以表格形式演示普通型保险各保单年度末的保单利益,表格中至少应当包括以下要素:   (1)各年度保险费及累计保险费;   (2)满期给付、身故给付、疾病给付、医疗补偿、退保金等保证利益。   2.保险期间10年或者少于10年的,应当逐年演示各保单年度末的保单利益;保险期间大于10年的,应当逐年演示前10年各保单年度末的保单利益。   (三)犹豫期及退保   1.犹豫期的起算时间、天数及投保人在犹豫期内享有的权利;   2.犹豫期后退保需扣除的费用以及退保金的计算方法。   第三章 分红型保险产品信息披露   第八条 分红型保险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风险提示   在产品说明书显著位置用比正文至少大一号的黑体字突出提示该产品为分红型保险产品。保单持有人可以保单红利的形式享有保险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的盈余分配权,提示未来的保单红利为非保证利益,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其中,采用增额方式分红的,应当特别提示终了红利的领取条件。   (二)产品基本特征   产品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范围、保险期间、交费方式、保单利益,以及分红型保险产品的主要投资策略等。   (三)红利及红利分配   1.说明产品的红利来源,包括死差、费差、利差等,并作出简要解释;   2.说明产品红利分配的方式,属于现金红利还是增额红利,是否具有终了红利,并作出简要解释;   3.说明红利实现方式,包括直接领取、抵交保险费、累积生息或者其他方式;   4.说明红利分配政策以及确定保单红利水平的影响因素。   (四)利益演示   1.以表格形式演示分红型保险产品各保单年度末的保单利益,表格中至少应当包括以下要素:   (1)各年度保险费及累计保险费;   (2)满期给付、身故给付、退保金等保证利益;   (3)当年度红利、累积红利等非保证利益。   采用增额方式分红的,可以在表格中演示终了红利,但应当特别说明终了红利的领取条件。红利累积生息利率不得高于产品评估利率。   2.保险公司对分红型保险产品演示保单利益时,应当采用保证利益演示和红利利益演示两档演示产品未来的利益给付,用于利益演示的利差水平分别不得高于0、4.5减去产品预定利率。   3.保险期间10年或者少于10年的,应当逐年演示各保单年度末的保单利益;保险期间大于10年的,应当逐年演示前10年各保单年度末的保单利益。   4.利益演示应当用醒目字体标明该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5.利益演示时,不得披露用于演示的分红型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率。   (五)犹豫期及退保   1.犹豫期的起算时间、天数及投保人在犹豫期内享有的权利;   2.犹豫期后退保需扣除的费用以及退保金的计算方法。   第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条款中约定每年至少向投保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红利通知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保险单信息,包括保险产品名称、保险单编号、保险单生效日、投保人姓名、被保险人姓名、报告期间等;   (二)保单各年度保险费以及至上一保单年度末该投保人已分配的红利总额;   (三)红利分配政策;   (四)本年度公司红利分配额度以及分配给投保人的红利总额;   (五)本年度分配给该投保人的红利。   第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于每年分红方案宣告后15个工作日内,在公司官方网站上披露该分红期间下各分红型保险产品的红利实现率。采用现金红利分配方式的,披露现金红利实现率。采用增额红利分配方式的,披露增额红利实现率和终了红利实现率。各产品红利实现率计算方法:   (一)现金红利实现率=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金额/红利利益演示的现金红利金额;   (二)增额红利实现率=实际派发的红利保额/红利利益演示的红利保额;   (三)终了红利实现率=实际派发的终了红利金额/红利利益演示的终了红利金额。   保险公司在计算各产品红利实现率时,以4.5减去产品预定利率为利益演示基础。   若同一产品对应不同账户,应当分别披露该产品不同账户下的红利实现率。除向投保人提供红利通知书和在公司官方网站披露红利实现率外,保险公司不得向公众披露或者宣传分红型保险产品的经营成果或者分红水平。   第十一条 分红型保险产品的回访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宣传材料上的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第四章 万能型保险产品信息披露   第十二条 产品说明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风险提示   1.在产品说明书显著位置用比正文至少大一号的黑体字提示该产品为万能型产品,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2.提供灵活交费方式的,还应当特别提示投保人停止交费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   (二)产品基本特征   万能型保险产品的运作原理,产品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范围、保险期间、交费方式、保单利益,以及万能险的主要投资策略等。   (三)保单账户   1.保单账户价值的计算说明;   2.逐项列明收取的各项费用、费用扣除比例(或者金额)及扣费时间;   3.提供持续奖金的,说明持续奖金发放的条件和金额。   (四)利益演示   1.以表格形式演示万能型产品各保单年度末的保单利益,表格中至少应当包括以下要素:   (1)期交或者趸交保险费、追加保险费以及累计保险费;   (2)收取的各项费用,其中初始费用、保单管理费、风险保费等主要费用需逐项列明;   (3)进入万能保单账户的价值;   (4)不同假设结算利率下,各保单年度末保单账户价值、身故给付金额和现金价值。   2.保险公司对万能型保险产品演示保单利益时,应当采用最低保证利益演示和万能结息利益演示两档演示产品未来的利益给付,用于利益演示的假设结算利率分别不得高于最低保证利率和4。   3.保险期间10年或者少于10年的,应当逐年演示各保单年度末的保单利益;保险期间大于10年的,应当逐年演示前10年各保单年度末的保单利益。   4.利益演示时,应当注明用于演示的万能型保险产品的假设结算利率,并用醒目字体注明该利益演示是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实际保单账户利益可能低于利益演示水平。   (五)犹豫期及退保   1.犹豫期的起算时间、天数,及投保人在犹豫期内享有的权利。   2.犹豫期后退保需扣除的费用以及退保金的计算方法。   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应当以不低于万能产品的结息频率在公司官方网站上公布当次的日结算利率和年化结算利率。   保险公司应当在公司官方网站上保留至少最近10年万能型保险产品各次结算利率的历史信息,供社会公众查询。运作时间不足10年的,应当保留万能型保险产品开办以来各次结算利率的全部历史信息。   第十四条 保单期满前,保单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的风险保费及其他费用的,保险公司应当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催告投保人,并且告知不按时支付相关费用的法律后果。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条款中约定每年至少向投保人提供一份保单状态报告。保单状态报告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保险单信息,包括保险产品名称、保险单编号、保险单生效日、投保人姓名、被保险人姓名、报告期间等。   (二)报告期内本保单账户价值变动情况:   1.期初保单账户价值;   2.本期保单账户价值增加情况,包括基本保险费、额外保险费、趸交保险费、追加保险费、累计保险费、初始费用(扣除项)、保单账户结算收益、持续奖金等;   3.本期保单账户价值减少情况,包括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部分领取等;   4.期末保单账户价值。   (三)报告期内各月的年化结算利率。   保单状态报告不得用于销售宣传等其他目的。   第十六条 万能型保险产品回访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收益是不确定的,收益多少取决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二)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费用扣除项目及扣除的比例或者金额。   第十七条 保险公司在向个人客户销售万能型产品时,应当通过问卷等形式对投保人进行风险告知并由投保人签字确认。风险告知中包括但不限于费用扣除项目及扣除比例或者金额、账户价值计算方法,以及投资收益不确定和退保损失等情况。   保险公司不得在风险告知过程中误导投保人或者代为操作,确保风险告知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 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信息披露   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开发的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赋予投保人在犹豫期内将保险费转入投资账户选择权的,应当在保险条款和投保单中载明。保险公司应当提示投保人在投保单上注明是否在犹豫期内将合同约定的保险费转入投资账户。   选择在犹豫期内将保险费转入投资账户的投保人,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的,除保单工本费和资产管理费以外,保险公司应当退还账户余额以及其他收取的各项费用;选择犹豫期满后将保险费转入投资账户的投保人,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的,保险公司应当退还除保单工本费以外的其他全部保险费。   第十九条 投资连结型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风险提示   1.在产品说明书显著位置用比正文至少大一号的黑体字提示该产品为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产品投资风险由投保人承担。   2.提供灵活交费方式的,还应当特别提示投保人停止交费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   (二)产品基本特征   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的运作原理,产品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范围、保险期间、交费方式等。   (三)投资账户情况说明   1.产品所连结的各投资账户的资产配置目标、原则、投资策略、投资工具及比例等。   2.产品所连结的各投资账户过去10年每月末账户卖出单位价格变化图;投资账户运作时间不足10年的,则为其存续时间内每月末账户的卖出单位价格变化图。   3.各投资账户提取的各项费用及提取时间。   4.投资单位价值评估方法。     5.各投资账户面临的主要投资风险。   6.在投资账户设定投资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况下,说明投资业绩比较基准及计算方法。   委托商业银行进行资产托管的投连产品,还应当披露资产托管银行名称。   7.投资账户相互转换情况。   (四)利益演示   1.利益演示应当以表格形式预测投资部分的未来利益给付情况,且至少应当包括以下项目:   (1)期交或者趸交保险费、追加保险费以及累计保险费;   (2)收取的各项费用,其中初始费用、保单管理费、风险保费等主要费用需逐项列明;   (3)进入投资账户的价值;   (4)不同假设投资回报率下的投资账户价值、身故给付金额和现金价值。   2.保险公司对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演示保单利益时,应当采用乐观、中性、不利三档情景演示产品未来的利益给付,用于利益演示的假设投资回报率分别不得高于6、3.5和1。   3.保险期间10年或者少于10年的,应当逐年演示各保单年度末的保单利益;保险期间大于10年的,应当逐年演示前10年各保单年度末的保单利益。   4.利益演示应当注明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对应资产的假设投资回报率,并用醒目字体标明该利益演示基于公司的投资收益假设,不代表公司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实际投资收益可能出现负值。   (五)犹豫期及退保   1.犹豫期的起算时间及天数。   2.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选择权以及不同选择权下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应当退还的金额。   3.犹豫期后退保需扣除的费用以及退保金的计算方法。   第二十条 保单期满前,保单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的风险保费及其他费用的,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催告投保人,并且告知不按时支付相关费用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一条 开办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每周应当至少在公司官方网站或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全国性媒体上公告一次投资账户单位价格。   保险公司应当在公司官方网站上保留至少最近10年的投资账户单位价格历史信息;运作时间不足10年的,应当保留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开办以来投资账户单位价格的全部历史信息。   保险公司在公司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投资账户单位价格的历史信息应当方便公众查询。   第二十二条 开办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每半年应当至少在公司官方网站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全国性媒体上发布一次信息公告。信息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各投资账户简介,包括投资策略、主要投资工具及各类资产比例;   (二)各投资账户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三)列表比较各投资账户自设立以来各年度的投资回报率;   (四)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账户资产估值原则,包括上市交易和未上市交易的各类证券品种的估值原则和处理方法;   (五)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账户投资回报率,及其他涉及业绩表现的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六)报告期末股票资产中各行业股票市值及占比;   (七)报告期末债券资产中各类债券账面余额及占比,不同信用等级的债券账面余额及占比;   (八)报告期末基金资产中各类基金净值及占比;   (九)报告期内资产托管银行变更情况;   (十)其他根据银保监会要求应当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经营投连产品,发生银保监会规定的应当发布临时报告的事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信息。   第二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条款中约定每年向投保人提供一份保单状态报告,保单状态报告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保险单信息,包括保险产品名称、保险单编号、保险单生效日、投保人姓名、被保险人姓名、报告期间等;   (二)保单周年日(若保单周年日为资产评估日)或者保单周年日后第一个资产评估日(若保单周年日为非资产评估日)各投资账户余额,包括持有的单位数、单位价值、账户价值总额;   (三)报告期间保单项下各投资单位数变动情况及报告期初和期末各投资账户余额;   (四)逐笔列示报告期间内发生的期交或者趸交保险费、部分领取、账户转换、保单管理费、死亡风险保险费、追加保险费等事项;   (五)报告期间发生的其他需要告知投保人的重要信息。   保单状态报告不得用于销售宣传等其他目的。   第二十五条 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回访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是不确定的,实际投资收益可能会出现亏损;利益演示仅基于假定的投资收益,不代表未来的实际收益;   (二)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费用扣除项目及扣除比例或者金额。   第六章 其他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   第二十六条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产品信息披露按照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银行代理渠道、互联网渠道、电话销售渠道的产品信息披露,如有特殊要求的,按照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保险公司违反本规则有关规定的,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依法依规追究保险公司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适用于人身保险公司经营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要求。   第三十条 本规则自2023年6月30日起施行。自本规则施行之日起,保险公司报送银保监会审批或者备案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应当符合本规则要求。   第三十一条 一年期以上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书应当作为保险产品审批或者备案材料向银保监会报送。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由银保监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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